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可燃气体报警器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3 09:31 来源:http://www.szwandi.cn/ 作者:万安迪
东北师范大学 可燃气体报警器更换 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DSZG2015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
可燃气体报警器更换 工程已由东北师范大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拨,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更换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器、探测器、智能中间继电器、电缆等。
2.2 计划施工日期: 2015 年 6 月 25 日 —— 2015 年 7 月 25 日
2.3 项目规模:人民币 38 万元。
2.4 工程地点: 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 5268 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要具备 防爆电器安装资质或机电设备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于 2012-2014 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本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 2012-2014 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东北师范大学 7 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 408 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 5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6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7 )《东北师范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 (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此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 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 吉建管〔 2014 〕 6 号 ) 文件执行。
4.2 关于本项目其他情况,有意报名投标者可现场咨询,再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 年 6 月 20 日 9:30 时,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 7 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 404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 5268 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邮编 :130024
联系人 : 陈老师 杨老师
电话 :0431-85099072
传真 :0431-85099856
电子邮件 :dszg@nenu.edu.cn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