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

发布日期:2020/08/07 访问量: 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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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行

1.确保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包括检测报警运行是否正常,维修日 期和内容等。

2.检测报警仪的零点漂移超出其检测误差值时,应在确认无被测气体输入探测器的情况下,调整 零点,使其处于零气体的检测状态。

二、标定

1.检测报警仪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时间和程序定期进行标定。

2.标定方法应规范化。标定零值和报警值两个标定点,使用的被测气体的标准混合气体(或代用 气体)应符合要求,其浓度的误差(不确定度)小于被标仪器的检测误差。

3.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在使用前宜进行标定。

4.做好标定记录,包括标定时间和标准气规格和标定点等。

三、维护

1.专人负责对检测报警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

2.探测器的传感器已达到使用寿命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更换。

四、计量检定

按计量要求对检测报警仪定期检定。

五、报废更新

1.探测器的传感器应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寿命或无法正确标定时应及时更换。

2.检测报警仪应按其电子器件使用寿命的期限,整机更新。

3.由于使用不当或者恶劣环境的影响,确认检测报警仪损坏不能修复使用时,需要及时报废更新。

六、档案

1.检测报警仪的原始资料及时存档,包括名称、型号、传感器类型及其寿命,主要技术指标以及 出厂和安装时间及安装位置等。

2.检测报警仪的运行记录、标定记录、维护记录和计量检定资料等都应及时存档。

文章来源:GBZ/T 223—2009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侵权联系删除